与法同行 法润校园--桑林初级中学开展“法治副校长进校园进行法治宣传”活动
为进一步增强青少年法律意识,引导和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同时落实台安县教育局法制监察科工作要求,桑林初级中学于2023年3月14日上午组织学生开展法治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此次活动邀请到桑林派出所吴警官一行三人对我校开展法治安全教育讲座。


讲座中,吴警官根据学校实际和学生特点对以下几点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
什么是校园欺凌呢?所谓“校园欺凌”,就是以大欺小,以多欺少,以强凌弱现象。这样的事例我们同学通过新闻报纸网络等媒体经常能看到。这样的欺凌事件一旦发生,它不仅仅会使受害者的身体受到伤害,还会使受害者的心灵走向弯曲,使人精神受到痛苦折磨,严重时,还会威胁到你身边人的生命安全。前不久,网上报道了江西某中学发生女生搧打耳光造成伤害的事件,事件曝光后,几名参与打架的女生迅速被公安机关带到派出所,接受处罚。看到这里,我们同学作何感想?校园本是宁静、和谐、愉悦的学习场所。但是,由于受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这种校园暴力事件不时的发生,那么这种校园欺凌现象在我们身边有没有呢?我们应该如何去防范呢?
首先,要学会宽容。宽容就是人与人之间相处时能充分的理解他人、体谅他人,拥有宽阔的胸怀。同学们生活在一起是一种缘分,万一产生一点摩擦要学会说:“对不起”。我们千万不要小看这三个字,它的作用很大,在处理同学关系时有着出奇的效果。但是矛盾发生后,应该学会包容、体谅他人,不能斤斤计较,应该让矛盾迅速化解,也就是:“退一步海阔天空”。所以,我们应该学会友善待人。其次,学会正确处理同学间欺凌现象。要明白宽容友善不是无原则的饶恕和纵容,当你发现别人或自己受到欺凌时,首先应该及时寻求老师的帮助,积极争取学校的保护,用正确的方式处理同学间的矛盾和冲突,而不是惧怕、隐瞒,一味容忍只会助长对方的气焰,得寸进尺,让事态进一步扩大。
吴警官结合发生在身边的多个真实典型案例,从法律的视角,阐述了知法、守法的重要性,教育同学们要懂得自我保护,要遵纪守法,做到既不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也能依法维护自已的合法权益,接着又结合中学生的特点,用一个个具体的事例,形象具体地为孩子们讲述了什么是违法与犯罪,培养广大师生遵纪守法的观念和自我保护的意识。

通过此次活动,使我校认识到对学生的法律教育不应该只停留在法律知识的理论学习上,进一步增强了同学们的法治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让学生不但知法、守法,而且让法在全体师生心中生根、发芽、开花、结果!
一审一校:孙洋
二审二校:信雅洁
三审三校:李现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