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网站是通过因特网对外宣传学校的窗口,网站主页的内容直接关系着学校的对外形象。为了充分利用好这一窗口,特制定本办法。
1、学校网站是为我校教育教学服务的基础设施和对外宣传的窗口。上网信息要实事求是地反映我校的客观情况和取得的成就,内容要健康,符合宪法和法律。信息发布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对于违反上述“办法”规定的行为,要予以处理。
2、各级党政公文一般不上网,确有必要上网发布或传递的,需经校长或公文主办单位批准。校内各职能部门发布,需经该职能部门负责人批准。
3、学校网站栏目的设置由校网站建设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制定,报校长审批通过。
4、网站网页必须使用简体中文(GB码)。
5、网站各栏目中的各项内容由各相关单位提供文字材料、图片、表格等,交校网站建设领导小组审查。
6、校长负责学校网站总体情况;审查相关部门上网信息;发布学校有关决定的信息。
7、学校信息员负责提供我校重大新闻内容。
8、各部门提供的内容要及时准确。
9、信息上网后要及时审查,对错误和不恰当的内容要及时修改。
桑林镇初级中学
2010年11月